是否有权拒绝男方父母探视孩子?
时间:2025-01-04|栏目:宁波镇海区律师|
离婚后一方无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。我国法律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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